庭审中,法院被指违法走过场,不允许律师和当事人说话,很快便当庭宣判:郭飞雄两罪并罚六年,孙德胜二年半。不同案开庭处理的刘远东被判三年。
郭飞雄从原来的一罪变二罪,辩护律师表示出离愤怒,形容这是世界司法史上最荒唐的一页。郭飞雄在判决庭上的最后书面答覆也对枉法判决进行鞭挞、谴责。
多国大使馆官员到场声援郭飞雄
当天庭审,美国、加拿大、英国和德国四国领使馆官员前往广州天河法院现场声援郭飞雄,但他们被警方拦截在法院门前的隔离区。据知情者披露,法院周边路口及法院门前的警察至少有一百多人,还有很多的便衣警察。他们把守交通要道,还查过路行人的身分证。现场气氛紧张,当局如临大敌。
有前往围观的公民卜永柱现场被带走,有一些公民则被事先要求不能离家,或只有有限的活动空间。目前仍被关押的维权律师唐荆陵的太太汪艳芳、广东顺德维权人士李碧云等也到现场声援。
庭审要求律师几分钟答辩完 律师:非常的无耻
孙德胜的辩护律师陈以轩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介绍,今天三人开庭,郭飞雄与孙德胜是同案处理,刘远东是同一法院,另外庭审。他认为,“今天庭审的最大特点就是完全不把法律当回事,向外宣示法院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从程序与实质上没有任何一点讲法律,非常的厚颜无耻,令我感到绝望。”
陈律师进一步解释说:“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没有起诉这个罪名,法院却增加一个罪名,这就是违法。听取我们的意见,是需要控辩双方都要在的情况下,但是法庭却分开来听取意见,而且还不让我们律师发言,也不给我们准备时间。”
据悉原本上午9点开庭,一直让律师等到9点40分,此前是法院所谓听取控方意见。等法院听取律师意见时,要求律师答辩简短,律师说话被不断打断,根本就不让律师讲,10点多就宣判完了。
陈律师认为,案子延期9个月,背后的法官、最高院研究后作出这个判决。他气愤说:“几分钟前把律师叫到另一房间听取意见,几分钟后,就给我们判决书,而且是已经盖了章的。这叫什么听取我们的意见?你判决书都事先准备好了,完全是走过场。”
宣判一罪变两罪 律师:我出离愤怒!太黑暗了!
陈律师认为两被告原本就无罪,现在郭飞雄再被增加一个罪名,就更加违法,自己当事人孙德胜的罪名被变更为“寻衅滋事罪”,他根本就不构成这个罪名。
郭飞雄的辩护律师张磊在朋友圈表示,“他们要给郭飞雄直接增加一个‘寻衅滋事’罪名。我出离愤怒了!太黑暗了!装模做样听取律师意见,却又不让律师发表意见,我们四人稍说几句辩护意见就被法官郑昕强行全部中止发言!现在他声称已经听取了辩护意见,让我们就地等候开庭!”
郭飞雄的另一位辩护律师李金星形容此案是“世界司法史上荒唐之最”。他说:“广州天河法院刚做完法庭询问,法官郑昕说:我们原公诉机关指控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罪,法院审理认为应当再增加一个罪名:寻衅滋事罪。并让我们立即发表辩护意见,四名辩护人集体抗议,法官严重徇私枉法!”
郭飞雄案宣判当晚,律师刘金滨以“溃烂的司法”为题表示:“当你看到一个一个的冤案假案政治迫害案排着队发生的时候,你会对司法机关的合法性、正当性产生强烈怀疑。你会发现,是一帮骗子和强盗在掌控司法,并假司法之名破坏法律实施,以㩴取个人利益。”
郭飞雄判决庭上的最后答覆
庭上郭飞雄没有机会做最后的陈述,庭审后的下午,代理律师会见了郭飞雄后公布了郭飞雄书面的最后答覆。
郭飞雄说:“这个判决是反正义、反法律的,是中国反民主的黑暗势力对我和孙德胜所作的卑劣的政治迫害。我们是完全无罪的。”
他痛斥公检法:“你们对堂堂正正履行公民政治权利的我们所制造的这一政治冤案,乃是将本当用于匡扶正义、保障人权的司法机构,颠倒用于构陷无辜的公民,用于碾压人权,用于践踏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宪政民主事业。”
他表示,“你们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刑律。未来民主法治时代的法庭,将用公正的方式审判你们的罪行,你们将永远无法逃脱历史法庭对你们罪孽深重的鞭挞。”
他还认为,这个政治迫害不可能达到压制中国浩浩荡荡的民主浪潮,相反,它将帮助世人更加认清中共当局反民主的本质,将有更多的公民由于愤怒或觉醒而勇敢的站出来。
郭飞雄,原名杨茂东,湖北省谷城县人,1966年生,中国著名独立作家,南方民主运动的主要人物。2013年8月8日,郭飞雄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至今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期间受到酷刑。对郭飞雄因践行公民权利而第四次身陷囹圄,外界感到十分震惊,曾经有上百位律师加盟成立郭飞雄的法律后援团。此案曾于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两次开庭审理。2015年11月27日,法院再次走过场开庭宣判:郭飞雄两罪并罚六年,同案的孙德胜二年半。#
(来源: 大纪元2015年11月28日《郭飞雄案宣判律师愤怒 多国外交官到场声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