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9月1日下午接获民众报案,有多部名贵跑车以高速向南行驶,时速高达200公里。警方先后截获13辆名贵跑车,以野蛮驾驶的名义向13名司机开出罚单,每人罚款196加币,13辆跑车依例扣留7天。
皇家骑警低陆平原交通服务部门主管 Norm Gaumont在新闻发布中称,“经调查取证,警方认为对涉案司机提起刑事起诉证据不足。因此我们决定尝试使用民事手段。”
警方将案件上报皇家骑警赃物罚没中心后,该中心建议由卑诗民事罚没办公室处理此案。其移送理由为:
1. 街头飙车
2. 严重超速——限速90公里路段超速至200公里
3. 罔顾其他司机安全
4. 后果可致重伤或死亡
<<大纪元>>电话采访了Norm Gaumont警官。对于是否所有跑车都参 与了街头飙车,以及如何确证跑车超速至200公里等问题,Gaumont警官称,因涉及呈堂证供,不便多言。超速驾驶的行为在日常并不鲜见,而警方为何独 将此案移交卑诗民事罚没办公室?Gaumont警官说,“与其他案件不同,此案我们接获多起民众报警电话。在交通高峰时间如此大规模名目张胆,甚至有人断后,以便前车比试斗快,实属罕见。”
据媒体报导,涉案的12男1女,为来自大陆的“富二代”,为温哥华超级跑车俱乐部成员,此次出行是前往白石镇吃饭,为将要离开本地的一人送别。 他们年龄介乎18至21岁,其中6人持有“N牌”7级驾照。13人中,7人为涉案车注册车主,其余6人驾驶他人车辆。
涉案车辆, 包括1辆法拉利(Ferrari)、 3辆林宝坚尼(Lamborghini Gallardos)、2辆玛莎拉蒂(Maserati Turismos)、1辆阿士顿马丁(Aston Martin)、2辆平治(Mercedes Benz)、1辆奥迪(Audi)R8和3辆日产(Nissan)R系列跑车,总值超过200万元。
事发后,有涉案司机对媒体辩称并非所有人均参与了飙车。温哥华超级跑车俱乐部发言人叶俊则对《星岛日报》辩称,所谓200公里的时速属一面之辞,当时的最高时速为120公里。
而此前省律政厅长庞雪丽(Shirley Bond)曾表示,9月1日的飙车案是极之危险、鲁莽和高风险行为的事件。律政厅可以根据警方的建议,通过民事充公法例,充公涉及危险驾驶的车辆。此案的最新进展,律政厅称稍后会答覆本报。
(来源: 大纪元2011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