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媒9月13日宣布了辽宁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涉拉票贿选,还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目前,涉案的省人大代表已由原选举单位接受其辞职或被罢免终止了代表资格。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62名,其中有38名因代表资格终止,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这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已不足半数,无法召开常委会会议履行职责。
报导称,中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将成立辽宁省第12届人大第7次会议筹备组,对辽宁省本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况予以备案、公告”,并补选省人大代表,召集本次辽宁省人大会议。
中央社报导认为,中共官媒作此报导,说明辽宁省人大这次贿选事件态势严重,但先前已有迹可循。
中共18大及辽宁省本届人大代表选出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名副主任王阳、郑玉焯相继被查。而郑玉焯是在8月26日被开除党籍及公职(双开),两人被查的原因均与拉票贿选有关。除这2名副主任外,还有中共前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前省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苏宏章等都涉嫌贿选问题。
陆媒当时报导称,辽宁发生的多起案件显示,有些企业老板透过拉票贿选获得人大代表身份,并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插手案件办理,并形成人大代表之间“互帮互助”的利益链。
前香港文汇报驻大连记者姜维平也撰文披露,可靠的消息来源说,在王珉的袒护下,辽宁省各级人大代表的贿选问题由来已久,非常严重,选举他人或被他人选举都要花钱,并形成了和商品一样的明码实价,县级有县级的、市级有市级的、省级有省级的,人人皆知,行情看涨。
据称,花钱买下“人大代表”的头衔,好处不少,如某市某官要当市长,副市长,必得人大代表投票,每一票都要以钱说话,动辄上万,上百万,甚至千万。这事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在辽宁案之前,湖南省衡阳市人大也在2013年初发生过贿选案。当时,部分湖南省人大代表候选人为求当选,向衡阳市人大代表集体行贿。案件曝光后,56名衡阳选出的湖南省人大代表被宣布当选无效;而衡阳市人大500多名代表的大多数人,更因涉案而辞职。#
(来源: 大纪元2016年09月14日 《辽宁人大贿选事态严重 523代表被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