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林路(Lu Lin,音译)居住在瑞柏市。根据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通告,林路承认2006年为了入籍美国公民,他对移民官撒谎,这包括他在公民申请表中称,他从未担任过中共党员、从未使用过其他名字,以及在芝加哥移民办公室面试时也如此撒谎。
调查员发现,林路曾经在1987年至1997年担任中共党员,并使用过其他名字Yeung Yung。调查员说,隐瞒共产党员身份的罪名最高惩罚是5年监禁,并罚款25万美元。
大纪元之前报导说,林路曾经有过一份带有他照片的证件,上面使用了另一个名字Yung Yeung,证件则是来自中共公安部。
联邦当局指林曾经使用这个身份证进入香港,获取信息后把消息发回中共公安部。FBI称该部门是中共负责反情报、海外情报及政治安全的部门。起诉书上没有说林是什么时候进入的香港。
美国严控中共党员入籍
根据美国的相关法律,如果中共党员,乃至贪官申请美籍时隐瞒自己党员身份,靠欺骗手法入境、入籍,一旦遭到举报,随时可能被吊销绿卡,并引渡回大陆。
归化申请(N-400)表格上面有一栏是党员史,询问是否加入过纳粹和共产党组织。 美国的移民法规定,凡是曾经参加过共产党相关组织者,如果申请移民时退出共产党不超过五年,则不允许移民。 ◇
(来源: 大纪元2016年08月05日 《华人男子认罪 移民时隐瞒中共党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