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星期天转发了新华社的“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的报道,并发表声明说,“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新快报还表示将以此为戒,进行认真整改。
此前,新快报曾连续几天发表报道和声明,力挺陈永洲只是履行记者职责,进行正常新闻报道。不过,中央电视台10月26日播出新闻片断,身在长沙第一看守所的陈永洲承认在未经核实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并收受钱财。
![]() |
| (上图)香港媒体密切关注和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案件(美国之音拍摄) |
另外,陈永洲在央视片断中被剃了光头,受到外界广泛质疑,认为长沙警方是有意侮辱人格,甚至违法,因为中国官方1992年规定,“除本人要求外,禁止给在押人犯剃光头,禁止剃有辱人格的发型”。有网友批评是变相“游街示众”。
(来源: 美国之音, 201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