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思源曾阅读和研究了全世界一百一十多个国家的宪法,得出中国宪法有违世界宪政潮流的十六条结论,其中有:全世界99%国家的宪法没有规定实行任何专政,唯有中国和朝鲜两个国家的宪法写有“无产阶级专政”的条款。因此曹思源在演讲中阐述他的修宪主张时,提出修宪的首要目标就是:“在宪法中取消那个与朝鲜为伍、令人觉得可耻的‘专政’条款。”
不过有人或许认为,“专政”已经不像早年那样经常被人提及了,有必要作为修宪的首要目标吗?曹思源说:“宪法的专政条款的确很少被提及,这里用上这句话:寻常不提及,偶尔露狰狞。要抓你、要杀你的时候凭什么?凭的是我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那些拿枪的,那些穿制服的,他们说我们都是吃专政饭的,你不让他抓你,不是夺他的饭碗吗。专政这个东西只要写进宪法,就是一个最大威胁,而把它从宪法中取消,就给大家请来一个免死牌,给大家手脚放开,你改革的理论,改革的实践,都可以充分的尝试,潜在的威胁,就不会变成现实的威胁。”
那么取消宪法中的专政条款,有可能做到吗?曹思源回答:不是那么难。他说:“因为我有最广泛的同盟者。取消专政保护的不仅是老百姓,同时也保护了当官的。刘少奇怎么样?刘少奇官至国家主席,曾经是对别人专政的,最后他被打倒了,成为专政对象;罗瑞卿这么大的官,可以称为警察头子,是专政者,也变成了专政对象。现在还没有被打倒的这些当官的,都不敢夸口永远不会被打倒,一旦被打倒就是宪法专政的对象,我认为这些现任的官员也是我的潜在同盟者。因此我的潜在支持者是全国人民,我有信心。”
曹思源1980年曾提出制定破产法,1988年提出保护私有财产入宪,都被认为不可能做到,结果1986年破产法制定和通过了,2004年保护私有财产写进了宪法。曹思源接着又以人权条款写进宪法为例,指出只要全民参与,取消宪法中的专政条款一定能够成功。他说:“过去人权是什么口号?是反动口号,是官方不能接受的口号。但是公民反复提出,发文章,发讲演,慢慢赞成的人越来越多,于是2004年修改宪法,在宪法第33条写进一条就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反动口号变成宪法语言了。谁提的?公民提的。这种实践鼓舞了我们,继续往这方面努力。我们未来努力的目标,就是修改宪法,取消专政条款。”
以上是特约记者CK发自旧金山的报道。(来源: 自由亚洲电台, 2013-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