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8


挣脱护照这把锁— 原建设部处长携家眷出国纪实

作者﹕陆方 -

        护照是证明持照人国籍和身份的证件,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公民申请并取得合法护照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然而,当2004年春,我打算利用“五一”长假去 韩国旅游要求办理护照时,却被告知:“电脑系统显示,你属于备案人员,如果申办护照,必须有你们单位负责人XXX签字同意才行,其他负责人签字也没有 用。”

忠厚做人

我是属于老一辈人讲的“赶上好机会”的人,中共的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制度,我是头几批靠着自己的能力考 上大学的人,我在大学毕业工作三年后,又到北京读研究生,得到了硕士学位。一九八九年,国家人事部首次实施国家部委机关公务员聘用试点考试,我又以优异的 成绩被国家建设部录用。


由于自己的经历很顺利,让我觉得,人生就是这样,只要你自己奋斗,努力就应该有好的生活和社会地位。一九九五年六 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随着对“真、善、忍”三个字的理解越来越深,对仕途的理想期盼也越来越淡,对生活的不如意的感觉也因此而变淡。在生活和工作中,我 尽可能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求名不求利,对工作认真负责,名利心虽淡了,我却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心灵的安宁与平和。

我在部 委领导机关工作。在中国大陆,能在部委工作,都是肥差,收礼、拿回扣是家常便饭。办事送礼也成了不成文的规矩。我也经常遇到地方相关人员赠送钱物的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我基本上都是将钱物退还,告诉对方我不能接受这样的钱,同时在工作中尽量给与他们帮助。因此在行业内我得到较为广泛的好评。

得 法后,我明显感到自己思想开阔了许多,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得法后的积极的变化也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一九九六年,我被提拔为建设部设计司建筑设计处副处 长,一九九八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建设部机关也裁减了半数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便能留下的人员有的也低配使用,在这次机构调整后,我就任建设部勘察设计司技术 质量处副处长,并随后又被评为一九九八年度建设部优秀公务员。

被非法迫害

1999年之前,北京修炼法轮功的人很多,当时我所在的司共二十人,就有四人是法轮功学员。而且我还知道很多中央领导的家人也都炼法轮功,因此当时我周围的领导和同事很多人对法轮功多少都有些正面的了解,要不是江泽民一意孤行,谁也不愿意参与迫害。

二 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当我参加完由建设部和香港工务局联合在昆明召开的“内地与香港建筑业发展合作及开拓国际市场研讨会”后回到北京的第二天,和几个同 是建设行业的同事约好了去北京西郊的妙峰山风景区交流分享各自在修炼和讲证实法中的体会,交流结束在返回的途中,我们同车12个人(其中10位是法轮功学 员)全部被北京门头沟区妙峰山派出所的警察持枪绑架。

后来,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除一人被判刑,另一名同修的孩子只有6~7岁被家 人领走外,我和其他8名同修都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半。记得,到达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的第二天清晨军训出操时,当我面对初升的朝霞,看着数百名仅仅因为信仰 “真、善、忍”而被非法囚禁的同修,突然间为中华大地上所发生的这一切感到极度的悲哀,泪水禁不住地流。当时在场的警察把我叫出队列,问我为何流泪时,我 告诉警察:“我为我们的国家、为我们的民族感到悲哀而流泪。”

家人受牵连被迫害

在二零零一年我被非法绑架后, 我的妻子也被要求离开她的工作单位,失去了工作。我的妻子和年仅八岁的孩子在遭受突如其来的精神打击的同时又面临极度的生活困难。为了能维持最基本的生 活,减少支出,她们连水电费都要精打细算,有时白天上厕所都到外面上免费的公共厕所,母女二人艰难度日。这些事情给我妻子造成的的精神压力可想而知。她原 本身体健康,去年离开中国时刚四十岁出头就已经患有长期失眠、持续性头疼、高血压等症状。

在迫害中,最让人心痛的是年幼的孩子们,他们天真 无邪,却不得不面对他们这个年龄不应当面对的压力,心灵受到的创伤更是无法描述。我的女儿陆雁活泼可爱,富有爱心,是我们家的小天使。零一年我被非法绑架 劳教时,她才八岁。得知我被绑架后,她的心中充满恐惧,从此变得内向、不愿与人交往。我离开劳教所回家后,她也知道她的父亲一直没有放弃修炼,还在继续做 证实法讲真相的事,担心再一次失去父亲的阴影一直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在学校她曾被强迫参加反法轮功签名,从小学到中学,我女儿经常听见有被这样洗脑的同 学在学校议论她,有些同学更是当着她的面指指点点说“她的父亲是法轮功”,这无异于在文革时代说一个人的父亲是地主、反革命,说她是狗崽子一样,使她感觉 自己是被歧视的对象,这给我女儿造成持续、严重的精神的压力。

孩子高二学期刚开学,女儿总是持续不断地听见一些声音,说:“我们要把你爸爸 抓走”、“你是小弟子、小反革命、思想有问题,要学校开除你”之类的话。有一次无意中她听见老师在议论她,说她父亲是法轮功,教委要把她开除,但又不能以 法轮功的名义。无论是在家里、学校、亲戚家,那些声音总是挥之不去,终于使她精神崩溃,不能正常的上学,医院诊断为“焦虑状态、幻觉妄想”,不得不休学在 家。药物治疗不但没有使孩子的状况好转,精神类药物的副作用反而使孩子越来越远离正常人。

失去工作

在劳教所, 由于长时间被迫超体力劳动和不间断的被体罚,我的身体状况急剧恶化。有一天晚上,突然出现头晕恶心,持续呕吐,吃下去的东西全都吐出来,还呕吐出大量的黑 色液体,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第二天,生命体征也出现明显衰竭,伴有抽筋现象并摔倒在地,后来被送到医院救治。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感到大脑里一团液体 来回晃动,动作也不协调。那段经历真是刻骨难忘。

零三年从劳教所出来后,原单位就开除了我。当时中共人事部、司法部、公安部等部委有明文规 定,因为法轮功而被劳教的在劳教期结束后原单位都应该允许这些人员回原单位上班。事实上这些中共冠冕堂皇的文件和规定只是欺骗世人耳目的遮羞布。所有这些 只有口头传达而且没有任何的书面告知,就这样我失去了我原先的工作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取得护照

我是一个中国情 结很重的人,在1986年读研究生的时候和90年代初,我曾几次放弃了可能出国学习或工作的机会,觉得国外不是自己应该待的地方。可是2003年从劳教所 出来后,我就有了想拥有一本个人护照的想法。2001年9月北京门头沟分局警察到我家抄家时把我当时拥有的因公护照和香港通行证全部都抄走了。2003年 我去要回当时被抄走的物品时曾明确提出要回护照和香港通行证,尽管当时护照和通行证均已过期,但是他们仍然拒绝还给我。因此对能否顺利取得个人护照我也没 有确信的把握。

2004年初,当我从媒体上得知中国居民可以按需要办理护照时,我就以“五一”长假期间想携家人去韩国旅游为名去位于北京中 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的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护照。当我按要求把填写好的表格递交给办事警察时,却被告知:“电脑系统显示,你属于备案人,如果申办护照,必 须有你们单位负责人XXX签字同意才行,其他负责人签字也没有用。”

自被非法劳教后我就被原工作单位建设部开除,按照公开的规定,我已经不 属于需要备案的副处级以上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因此当天我就找到单位的那位负责人,询问把我备案的理由。当时我横下一条心,这次我一定要办妥护照,如果单位 不批准给我办护照,我一定要他们给我一个公开、正式的理由。那位负责人告诉我此事他也做不了主,需要向上级请示。我当时工作的单位是建设部的下属单位,此 事报给(中共)建设部机关党委稳定办(610办公室)后,他们也不敢轻易做主,又将此事报告(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稳定办(610办公室),工委稳定办 让建设部自己决定是否批准给我办护照。最后由当时分管的建设部副部长批准可以给我办护照。经过一番折腾后,我终于拿到了原本就属于我的护照。临行,单位负 责人还要求我去韩国旅游后一定要按时回国,不要给他们带来麻烦。

据我观察,每一次国际社会对中共当局的善意对中国老百姓来讲都是一场灾难。 国际社会希望通过中共举办奥运会来促使中共更接近自由民主的世界主流,可实际情况是举办奥运会恰恰成为中共迫害中国百姓的藉口。2008年中共举办奥运会 之前,单位通知我,按照上级的要求,让我把护照上交。在我的坚持下,他们给我看了建设部下发的文件,文件规定凡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持有的因私个人护照都要上交,具体是: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他们告诉我,我是属于第四条规定的人员。当时我的态度很坚决,我明确表示,个人护照是我的个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只能由我自己保留,依法持有本人护照是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由于我的坚持和不妥协,我的护照最终得以保留。

来到加拿大

为 避开中共持续对我及其家人的骚扰、监控与迫害,为避免我女儿的身心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2009年11月,我萌生了带孩子出国的想法。2010年2月9日 我陪同身心受到严重创伤的女儿来到加拿大。来到自由、民主、包容多元文化的加拿大后,我们不仅看到众多的在法轮大法中修炼的同修能在加拿大不受镇压的轻松 的学法炼功和表达自己的信仰,而且尤其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没有外界环境的压力下,孩子恢复正常学法炼功,身体也奇迹般地在恢复健康。 

(来源: 大纪元2011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