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最近几年被大陆各地官员频繁使用,一旦谁对某地方官言语稍有出格,既可能被认为是“侮辱诽谤他人”惹火烧身,因为网上发帖被官家请去“喝茶”的 更是家常便饭。在“彭水诗案”、“王帅案”、“曹县段磊案”、“唐山杨勇父子案”等一系列案件中,老百姓因言获罪枉遭逮捕。“跨省追捕”、“進京抓记 者”、“全国通缉”,背后都有诽谤罪的影子。福州转帖三网友范燕琼、吴华英、遊精佑因记录、传播“闽清严晓玲遭8人轮奸致死”等相关文章被判“诽谤罪”, 判刑入狱至今未获自由。
有网友说:“诽谤罪” 应该明确为“诽谤官员罪”。老百姓轻易地被关押、饱受皮肉之苦和精神折磨,当官的即便最后被证实是错的,也不过吃一碗“宽面条”,批评一下,然后异地当官而已。中国特色哪有法制可言?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诽谤政府和官员”的盛产地。(新唐人: 【禁言博客】诽谤官员罪 )